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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IBE上海校友会2018年理事会换届选举大会 公告五
2018-10-24   点击数:

 ZFa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2018年理事会换届选举大会
会议议程
时间:2018年10月27日周六上午10:00-11:30
地点:上海市政协委员活动中心四楼会场(泰兴路306号)
第一阶段:召开会员大会
(一)听取和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理事会财务收支审计情况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协会章程修订说明
  (四)听取和审议换届选举工作情况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理事、监事选举办法 
(六)听取和审议换届选举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及产生情况说明
  以上6项内容由会员大会逐项举手表决通过
  (七)听取校友会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调整说明
  (八)听取理事、监事候选人名单及产生情况说明
  以上2项内容由会员大会逐项无记名投票表决
  (九)总监票人宣读计票结果
  (十)主持人宣布新当选理事、监事名单,以及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表决结果
  会员大会休会(嘉宾专题演讲)
第二阶段:召开新一届理事会 
 (一)召开理事会
  1、听取和审议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选举办法
  2、举手表决通过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选举办法
  3、听取和审议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候选人名单及产生情况说明
  4、无记名投票选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
  5、总监票人宣读计票结果;
  6、主持人宣布新当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名单;
  第三阶段:继续召开会员大会
  (一)主持人宣布新当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名单;
  (二)当选会长作就职演说;
  (三)大会闭幕。
11:30-14:00  上海校友会八周年庆典活动(政协委员活动中心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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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10月27日
 
2014年11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全体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理事会。四年来,上海校友会在母校校友总会的关心和指导下,经过理事会成员的辛勤工作和全体上海校友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和实施。现对理事会四年来的工作进行回顾和总结,并向全体会员报告如下。
 
一、       秉承办会宗旨和工作纲领,确定工作目标和任务
第二届理事会组建后,立即召开常务理事会会议,并及时将会议情况通报给各位理事及广大校友。在二届一次常务理事会上,明确本届理事会工作将严格执行上海校友会章程,贯彻落实上海校友会的工作纲领和办会宗旨,坚持一个中心(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走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道路,全心全意为校友服务),坚持两个基本点(坚持走群众路线和民主集中制),做好三个服务平台(校友与校友、校友与母校、校友与上海同步发展),提倡四个奉献精神(奉献时间、精力、智慧和金钱),努力把上海校友会办成校友们的精神家园和事业发展的推手。上海校友会要继续加强执行机构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各专业委员会的核心作用,进一步发动和团结校友关心支持校友会工作;继续加强对外联络工作,协调管理好校友会内部各项工作;加强校友会网站建设,及时将校友会的活动与信息与广大校友分享,使上海校友会始终保持积极进取的正能量。四年来,上海校友会第二届理事会坚持努力遵循办会宗旨和工作纲领,竭诚为广大校友做好服务工作。
 
二、       努力加强组织建设,不断壮大校友队伍
四年来,为适应校友会工作,坚持可持续发展,上海校友会不断加强组织建设,着力壮大队伍。一是先后增补了13名理事、5位常务理事、2名副会长和1名常务副秘书长、2名副秘书长。这些新增的理事,常务理事、副秘书长和副会长都是校友工作的热心组织者和积极参与者,为当前及今后进一步加强校友会和秘书处工作增添了力量。上海校友会第二届理事会现设有理事57名,常务理事19名,其中会长和副会长10人。二是海纳百川,壮大校友会队伍。2016年将多年来在上海校友中享有很好声誉的上海校友足球队、金猫高尔夫球队和物流与供应链委员会都归属到上海校友会,既理顺了工作关系,又有利于校友工作开展,也符合上海全体校友的共同意愿。三是通过多种途径,吸收新的会员。作为校友之家,上海校友会会员近年来不断增多,截止2018年8月25日,上海校友会在册会员数789人,其中,第二届理事会注册会员数(指已交登记表+每年的会费)为327人。四年来,新入会会员数为128人。
 
三、建立规范的工作机制,促进校友会工作正常运行
上海校友会理事会执行机构和秘书处人员以兼职为主,面临在职人员本职工作繁忙,秘书处人手少、工作头绪多等各种困难,但是,理事会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规范管理,确保理事会和秘书处工作正常运行。一是加强集体领导,设立了两位常务副会长。凡涉及重要事项决策,首先在会长和常务副会长之间沟通,统一思想后再提交常务理事会讨论;二是每年年初和年中两次的常务理事会议,主要总结过去一年和上半年工作,规划新的一年和下半年度工作,商讨决定校友会重要工作事项;三是定期或不定期通过会议和通讯等方式召开理事会议,及时通报信息和听取理事意见。常务理事和理事分别开设了微信群,连续两年举办了理事新春团拜会,及时沟通信息,加强了理事间的交流,增进了彼此间的友情。四是每年一次上海校友会会员大会暨周年庆活动,向全体校友会员报告校友会年度工作,更是校友一次大聚会,这些年来每年保持200多位校友参加。
校友会秘书处处理校友会日常事务,工作认真负责,积极联络校友,竭诚为广大校友做好服务,并主动联系上级主管部门,按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社团检查、社团工作自查自纠、社团“三证合一”申领、社会组织党建信息调查、财务审计等各项任务。秘书处张亚萍校友年龄已过70,身体也不是最好,当校友会遇到工作人员难以找寻的困境时,还是继续留在秘书处工作,在膝盖骨折在家休养期间也从未耽误过校友会的工作。
财务委员会坚持每年根据校友会工作计划编制经费预算,年底做出决算报告,并严格按预算对经费进行管控,用好校友会的每一分钱。四年来,校友会经费收支基本平衡,财务审计年年通过。
校友会通过网站和微信平台加强与校友之间联络与沟通,既注重校友会活动和信息与广大校友分享的时效,又注意信息的准确性和高质量,使上海校友会始终保持积极进取的正能量。
 
四、    以各委员会为平台,开展受校友欢迎的各类活动
目前,上海校友会下设筹创委员会、创投委员会、财务委员会、经贸委员会、物流与供应链委员会、资深校友委员会、青年联谊会、对外联络委员会、网站编委、校友足球队和金猫高尔夫球队,为校友工作开展搭建了很好的平台,校友们可根据自身工作背景和兴趣爱好参与相关活动。副会长、常务理事和理事大都是各委员会和球队的骨干,积极组织和带头参加各种活动,从而凝聚并带动了更多校友关心和支持校友会工作。
 
筹创委员会主要任务是为校友会募集经费。为了给校友会提供尽可能多的资金积累,王晶、陈德良两位主任带头捐款外,想方设法举办了多次筹款活动。2015年的校友产品分享会、春季悦食会、出口美国婴幼儿用品分享;2016年1月110名校友参加的“嘉年华活动”、以及不间断地组织鹅绒被、婴幼儿用品、茶叶、石榴等佳品分享等等,都是筹创委为校友会捐款而努力进行的有益尝试,取得了很好效果。
 
投创委员会努力践行上海校友会不仅是校友们的精神家园,也是他们职业的助推器。创业项目培训、商业教育、公开路演等活动,启发年轻校友理财思路,帮助他们创业和发展;开疆资深教练与校友一对一的COACHING二期项目和经理人沙龙活动旨在为白领校友提供经理人职业生涯培训和分享经验交流体会;20位年轻校友与6名资深校友组成的“大猫带小猫”项目,以传帮带方式帮助年轻校友更快更好成长。3+3+3三个工作小组工作模式(每组由三名资深校友和三名年轻校友)定期企划,通过“经理人成长”、“理财启发”和“投资平台搭建”三个平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例如,天星资本总裁王骏校友专题讲座、迷你股票实验基金活动等投资沙龙、互联网+、泛资管、固定收益和新零售消费产业国际化等主题聚会等等,都深受年轻校友的青睐。特别是创投委主任王忆华校友在康复中仍然关心各类活动进展,对于活动方向给予指导和经费资助。
 
上海校友会现有70多位文革前入学的老校友,年龄都在70以上,校友会经费向资深老校友倾斜,资深校友委员会的工作使年长校友感受校友会大家庭的关爱,受到一代代年轻校友的尊重和帮助。每年上海近郊春游踏青,端午节送礼慰问、重阳节相聚和保健养生讲座都是资深委员会的重要活动,资深委主任邱公南和秘书处精心策划每次活动安排,也得到中青年校友的支持。资深校友十分珍惜每次活动,踊跃参加,四年来嘉定上海汽车博物馆、安亭古镇、七宝古镇、枫泾古镇、崇明东滩、前卫农家、徐汇顺风大酒店、南汇新场古镇、青浦青西郊野公园、上海人家等都留下了他们的欢声笑语;青年校友端午送礼上门慰问资深校友,表达了年轻校友对老一辈学长的敬意。
 
经贸委员会时常组织校友聚会,交流工作心得,畅谈人生感悟,联络了感情并增进了友谊。副主任李春曦校友还为有兴趣的校友免费提供葡萄酒大师班培训机会,聆听国内外大师的精彩演讲,增长相关知识和技能。同时主任杜羽校友积极参加深圳和香港等地校友会活动。
 
法律委员会组织接待了81届校友、中国投资证券界元老高西庆教授,数十位校友参加了高西庆教授讲座,接待了母校法学院石静霞院长,并派代表赴母校参加了“沈达明先生百年诞辰纪念及法学院校友会成立大会”。
 
青年联谊会先后举办了读书会、棚拍实践、下午茶分享、攀岩、羽毛球比赛、张峰校友免费午餐、倪建林校友自贸区三周年回顾和展望讲座等活动,吸引很多青年校友参加,还积极配合资深委员会一起参与春游和端午慰问活动。“书香汉庭有你有我”活动引起了广大校友的关注,校友们积极捐赠书籍,把“书香汉庭UIBE”图书角建立起来。青年联谊会与母校校友总会对接,2017年7月组织接待了母校学弟学妹到上海校友单位进行社会实践,使贸大学子了解国学内涵,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及优秀企业精神和文化。联谊会主任柳炜韶校友牵头组织策划每年校友会周年庆活动和理事新春团拜会活动,青年志愿者校友积极参与,使每次聚会都给校友留下美好回忆。
 
物流与供应链委员会积极组织校友参与各类商务对接和分享活动,努力为校友事业发展提供更多的学习与交流机会。主要有:参加由上海市商委、华交会组委会支持,上海进出口商会发起和承办的“2016各国(地区)商协会合作论坛”;组织对福州校友林桂华爱人经营的卉森(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所属草莓园进行考察和崇明樱花节赏樱活动;参加由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上海市政协主办,上海市政协对外友好委员会、亚太日报共同承办的《2016自贸区论坛》并组织参会校友与演讲嘉宾林桂军副校长座谈;参加由全球中小企业联盟、浙江省中小企业协会、尼日利亚阿布贾商会、肯尼亚商会、加纳商会等机构合作在上海举办的“2016中非中小企业大会”;组织参加由习近平、朱镕基等领导人著作的英文定稿人徐明强教授讲座分享其从事名人著作汉英译以及参与国际文化交流的人生体验活动;组织了北京尤爱彼意(友你咖啡)股东校友与上海校友交流活动;组织校友参加了“中国企业走进金砖国家和新兴经济体研讨会”,并与演讲嘉宾赵忠秀副校长会面座谈;代表上海校友会接待了广东校友会常务副秘书长;配合上海国际商会组织校友积极参加“2017两岸台企产品展销会”和“新疆六师招商引资推介会”;协助义乌在沪进口产业企业对接会和组织校友企业参加“第二届中非中小企业大会”;组织英国伦敦校友会会长林超伦与上海部分校友座谈等。特别是2017年牵头组织开展校友众筹,推动上海老麦咖啡馆的重建,母校和校友总会领导参加了2018年初老麦咖啡馆开业活动,现上海老麦咖啡馆已成为上海校友会活动和校友聚会的重要场所。
 
上海金猫高尓夫球队成员从2013年6月成立之初16名会员发展到现今35人。金猫高尓夫球队不仅是校友间切磋球艺,更是以球会友,增进校友间的沟通与交流。队员除上海校友外,还包括北京、青岛、广州、台湾和加拿大等地不定期在月例赛时赶来相聚的校友。在北京成立了北京金猫分队,有十几名校友参加。上海金猫队还走出上海,与贸大、深圳和青岛校友队进行友谊赛,增进校友间的友谊。金猫队为2015年校友会五周年庆典高尔夫联谊活动资助、2017年3月20多位年轻校友江苏太湖湖畔拥抱大自然收获校友情的球队开放日活动资助、集体为弟子规奖学金捐款,特别是自2014年起至今,一直坚持给上海校友会捐款,基本每次月例赛都自愿捐款,四年累计捐款金额33840元,这些都是球队校友对母校的热爱和校友会工作的支持。
 
上海校友会足球队将上海地区爱好足球运动的贸大校友组织起来,坚持每周日上午定期训练,并积极参加全国高校上海校友足球联盟的足球联赛及各种公益比赛。2015年12月,我校校友与北科大校友组成的足球联队,以15场全胜的佳绩荣获第三届中国高校(上海)校友足球联赛2015赛季冠军,打出了经贸大的名声与气势,为母校争了光,也吸引大批青年校友关注并积极参与体育活动。2016年上半年,上海校友会足球队发起并参与组建了北方高校上海校友足球联盟,组织并参加了为期三个月的北方高校上海校友足球联赛,开创了欢乐校友足球嘉年华的先河,拓展了经贸大上海校友会和其他上海地区高校校友会的联络。2016年9月,经贸大北科大联队参加第四届中国高校(上海)校友足球联赛,以小组第一获得出线。足球队在创维杯2017年北方高校上海校友足球联赛中取得了9连胜排名第一优异成绩,同时还参加了高校上海校友足球协会第二届长青杯赛。在2017下半年历时3个月的第五届中国高校(上海)校友足球联赛秋季赛暨第一届“人民数字杯”城市精英足球高校组赛中,以小组赛第一名进入联赛复赛,并取得第三名好成绩。足球队队长张立龙校友牵头组织发起“经贸人上海(跑团)”,得到110多位校友积极呼应,2017年10月28日上午在世纪公园举行了跑团启动仪式,组织和引导上海校友开展健康跑(走),并带动更多校友参加到全民健身活动中来,快乐运动,强健体魄,增进友情。
 
对外联络委员会积极扩大与母校及兄弟高校上海校友会之间沟通与交流,及时充实新成员。2015-2017连续三年联络委主任李飞、副主任陈德良、周立民校友先后赴母校参加“弟子规奖学金”颁奖和座谈会,反响很好。为更好地关爱母校莘莘学子,联络委提出增加“弟子规奖学金”数额和人数的倡议得到了常务理事会、理事会和广大校友的积极认可。自2016年起,联络委积极参加上海高校校友音乐联盟,尝试与上海高校校友音乐联盟联合开展活动,并先后组织参加第一和第二届全球校友音乐盛典比赛,舞蹈队姑娘们精心排练一举获得第二届全球校友音乐盛典比赛“最佳风采奖”。每年联络委还组织接待母校和校友总会领导来沪慰问校友、调研等。2018年8月,代表上海校友会参与由嘉定区安亭镇支持的泛高校校友联合促进中心签约仪式。2018年9月,组织校友参加世界高校校友创新创业大会暨中国首届校友经济峰会。
 
编委会作为校友会对内对外宣传窗口,积极组织撰稿,及时准确将校友会和各委员会的活动在网站和微信平台上宣传、报道和发布。配合秘书处完成了网站域名备案审核工作;2017年招募了多位新成员,充实编委力量,并就落实年度工作计划专门碰头讨论;开展了“读一本好书、交一个益友”的读书会投票活动,组织了“人类简史”读书分享会活动,校友间近距离的深入沟通交流,分享读书心得体会,养成读书好习惯。
 
五、反哺母校,努力为莘莘学子献爱心
母校培养了我们,上海校友永远心系母校,四年来,上海校友会组织校友以各种形式反哺母校,努力为莘莘学子奉献爱心。主要工作:
第一,完成了第二期弟子规奖学金募集和签约。2016年10月底,上海校友会组织发起了第二期弟子规奖学金募集活动。至2017年2月13日,共一个团体和33位校友捐赠了14.7万元,圆满完成了本期募集任务。第二期(2018-2021年)弟子规奖学金协议已于2017年5月签署,奖励幅度提高了一倍,每生3000元,每年12位学生,奖励金额为3.6万元,四年奖学金 14.4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
第二,积极参与母校校园“一棵树”认养活动。上海校友会响应校友总会母校“认养一棵树”活动倡议,李飞校友代表上海校友会出资10000元认养母校校园“一棵树”,王洪根校友撰写的“薈萃良师陶育参天嘉树辏集英俊皆成治国棟樑”树铭牌表达了上海校友对母校的深深情意。在母校66周年校庆活动中,王华东、王斌、高毅、吴建贤四位校友代表上海校友会参加了认养树木挂牌仪式。
第三,组织接待母校学子来沪暑期社会实践。2017年暑期上海校友会组织上海校友接待母校学生一行8人来沪社会实践,殷雷、张立龙和何勇三位校友精心安排和热情接待,使母校学生亲身体验和感受了中华传统文化的精粹与魅力,以及可口可乐、柯达的国际品牌文化和企业精神。
 第四,为母校2017级新生开讲“大学第一堂体育课”。应母校体育部邀请,2017年10月上海校友会足球队何勇和张立龙校友与体育部老师在贸大体育馆为2017级近2000位新生开讲了“大学的第一堂体育课”,分享他们学习、运动和事业人生,启迪学生。
 
六、积极倡导四个奉献精神,校友间互助互爱
上海校友会是一个为校友服务的公益性组织,校友们不管是普通会员,还是理事会理事和班子成员,大家都努力践行校友会办会宗旨,无私奉献自己的时间、精力、金钱和智慧,使上海校友会成为校友之间的温暖大家庭。
一是积极为校友会捐款。校友会日常运行的资金来自校友会费和校友捐赠,其中校友捐赠占重要比例。2015年1月至2018年8月,有25位校友60人次为校友会捐款,其中王晶和周立民校友捐款8.3万元,陈德良校友捐款6万元,王忆华校友捐款7.28万元,王湛校友捐款4.2万元,高尔夫球队捐款3.3840万元;其他校友捐赠以及通过各种活动募集到校友捐款10.101万元。
二是以各种形式奉献爱心。王晶和周立民校友2017-2018连续两年向资深校友赠送樱桃;2016年元旦和春节前夕,杜羽校友为资深校友赠送爱心牛奶,任生云校友为70岁以上老校友赠送爱心麦片;还有,很多校友通过各种方式资助校友会:如,校友会秘书处办公地点由陈德良校友无偿提供;两次理事新春团拜会分别由李飞和陈德良校友资助;2017年校友会七周年庆典活动礼品和奖品由张峰校友资助;每次校友会活动的水果都是由张炳枝校友资助;还有,田彧校友的咖啡品鉴、张峰校友的免费午餐、倪建林校友的精彩讲座,大校友对校友会活动的支持和资助,以及校友会每次活动都有志愿者校友的辛劳付出,等等。
    三是校友间互相关爱互帮互助。当2015年10月下旬王忆华校友在法国不幸遭遇车祸时,上海校友、母校校友总会以及包括贸大在校学生的各地校友,积极响应上海校友会倡议,为王忆华校友捐款,短短几天内,共296人捐款人民币426146.05元和1万欧元。 2017年6月上海校友会发起人之一、理事孙政清校友因病不幸去世时,校友们以各种方式表示哀悼,校友会代表还专程参加了追悼会。2018年初,当得知一位青年理事校友的父亲因突发肝病急需换肝而在众筹网平台发起筹款时,校友们立即在微信群互相转发并有很多校友慷慨解囊。这些都充分体现了贸大校友互助友爱精神,也体现了上海校友会很强的凝聚力。
 
四年来,应当说上海校友会在自身建设和发展、凝聚校友、开展活动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上海校友会的工作得到了母校、校友总会和广大校友的充分肯定。在2015年6月校友总会开展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首届“校友工作优秀单位奖”及“校友工作杰出奉献奖”(个人)的评选中,上海校友会荣获“校友工作优秀单位奖”,王守仁、谢君毅和王湛三位校友获得“校友工作杰出贡献奖”。在2016年12月母校校友总会理事会换届时,徐小薇和李飞校友分别当选校友总会第六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和理事。应该说,上海校友会所取得的成绩都与母校校友总会的支持和指导分不开的,母校和校友总会领导心系广大校友,每年母校和校友总会领导总是不辞辛劳来探望上海校友,对上海校友工作给予指导。母校两位主要领导上任不久,蒋庆哲书记就来参加了我们六周年庆典活动,王稼琼校长在沪和在京分别与上海校友会代表会面,校友总会分管领导赵忠秀副书记副校长、原副校长杨长春以及总会张瑞秘书长一直来很关心上海校友会的建设与发展,多次来沪专程参加上海校友会活动,在此,上海校友会向母校和校友总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四年来,上海校友会的工作与各位常务理事、理事和秘书处辛勤付出分不开的,与广大校友积极支持与热情参与分不开的。在此,上海校友会第二届理事会向全体理事、常务理事、班子成员和秘书处校友、向为上海校友会奉献爱心的各位校友和大校友、向上海全体校友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四年来,上海校友会工作虽然取得了不少成绩,但是与校友会宗旨和广大校友的要求相比,还是有很多方面需要改进和提高,比如:如何适应新形势下上级主管部门对社团组织建设和发展提出的新要求;如何进一步加强校友会理事会自身建设,确保校友会可持续发展;在搭建校友与校友、校友与母校、校友与上海同步发展的三平台中校友会如何更有作为;怎样更好地凝聚校友,开展形之有效的活动,丰富校友的业余生活,为校友事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帮助;以各委员会为平台,积极物色校友工作热心人,进一步发挥常务理事、理事的核心作用,带动更多的校友关心和参与校友工作;进一步加强网站和微信平台建设,更及时传递活动信息,更好地宣扬优秀校友;如何将校友工作前伸,关心更多来沪工作和发展的校友;学习借鉴国外大学经验,多渠道积极为校友会募集资金,建立校友会经费来源稳定机制,推进校友捐款常态化和经费使用更透明化等;加强各地校友会的联络以及与各高校上海校友会的沟通、交流与合作,为校友工作搭建更大平台,为校友提供更好地服务。以上这些,都是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可以继续努力和加以改进提高的方面。
 
上海校友会第二届理事会即将完成使命,新一届理事会将在今天会员大会上选举产生,为校友服务的工作接力棒将正式移交。回顾过去,感慨万端,为很多工作没能做好而内疚;展望未来,豪情满怀,为一拨拨新人辈出而高兴,相信在新一届理事会的带领下,通过上海全体校友的共同努力,上海校友会一定会越办越好,成为上海校友的精神家园和事业发展的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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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会换届审计及财务状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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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至2018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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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第二届理事会履职期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严格按照《章程》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坚持每年编制工作计划和预算,年底做出决算报告,切实做到厉行节约、勤俭办会,用好和管好校友会每一分钱。校友会财务收支平衡,财务状况良好,期间还办理了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根据上海校友会理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10月8日上海明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校友会换届财务进行了审计。审计结论为:贵校友会财务报表已经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该协会2018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14年11月至2018年9月的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已提交上海市社团管理局。现将2014年11月至2018年9月期间的财务收支情况报告如下。ZFa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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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初校友会资金余额 :360,284.96元。ZFa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
本期间收入:会费收入134,100元;捐赠收入716,348.03元;利息收入3,485.87元;活动收费21,832.70元。ZFa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
收入合计:875,766.60元ZFa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
本期间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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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理费用203,446.20元(其中:兼职津贴177,792元,办公费3824.20元,审计费 5,000元,银行手续费8,261元,网站维护费1,463元,会务费3,810元,差旅费1,530元,培训费480元,制作费1,286元);ZFa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
2、业务活动费用365,973.52元(其中:资深校友委员会活动费用58,375.50元,青年联谊会活动费用36,807.56元,投创委活动费用16,360元,筹创委员会藏品交流活动费24,602元,校友会2014-2017周年庆典活动费用229,828.46元)。ZFa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
3、母校“弟子规”奖学金支出144,000元,认养母校一棵树10,000元。ZFa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
4、校友会理财支出160,000元ZFa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
支出合计:883,419.72元ZFa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
截止2018年9月30日校友会资金余额 :352,631.84元ZFa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
(注:加上160,000元理财资金,实际资金余额应为512,631.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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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ZFa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
                                                 第二届理事会ZFa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
                                                    2018年10月
ZFa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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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
   ( 英文名称是UIBE ALUMNI (SHANGHAI) ASSOCIATION,缩写是UIBE-ASA)
 
第二条 本会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是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含前身及其后并入各校)在沪历届校友自愿组成的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 本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本会邀请党组织负责人参加或列席本会管理层会议。党组织对本会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等提出意见。
 
第四条 本会的宗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恪守社会道德风尚,维护和推进公序良俗,团结和组织本会会员发挥学习、联谊、咨询作用,为科教兴国、人才培养、经济繁荣、社会进步、民族振兴、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再作贡献。
 
第五条 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业务主管单位是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六条 本会的住所和活动地域:上海市。
 
第二章 任务、业务范围、活动原则
 
第七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
(一)加强横向和纵向联系,组织会员联谊和返校活动;
(二)组织会员进行业务、学术和经济信息交流;
(三)组织会员开展咨询服务和公益活动;
(四)组织调查研究,搜集会员建议,为母校的建设和发展贡献意见;
(五)征集校史资料和回忆录,提供母校或由本会结集刊行;
(六)加强会员与海内外校友联系,探索人才、技术和资金的引进途径,为上海五个中心建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服务;
(七)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并向会员提供可能的服务;
(八)动员会员开展互助济难帮困,创建和谐社会;
(九)把本会办成上海校友的精神家园和事业发展的推手。
 
     第八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加强会员与母校、会员与会员之间的联系,组织会员参与社会服务,开展联谊活动,编印会刊等公益性或非营利性活动。
 
第九条  本会的活动原则: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维护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团结,自觉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二)民主办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建立民主决策、民主选举和民主管理制度,领导机构的产生和重大事项的决策,须经集体讨论,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三)本会开展活动时,诚实守信,公正公平,不弄虚作假,不损害国家、会员和个人利益;
(四)本会遵循“自主办会”原则,做到工作自主、人员自聘、经费自筹。
 
第三章 校友会会员
 
第十条  本会由个人会员组成。
 
第十一条 申请加入本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自愿加入本会;
(二)承认本会章程;
(三)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含前身及其后并入各校)学习或工作过,现在上海工作、学习或居住,或工作单位、人事关系在上海的校友,以及原籍是上海的校友;
未在本校学习、工作过,但热心本会活动并能为本会做出贡献者,可根据本会工作需要,经理事会批准吸收为本会名誉会员。
[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含前身及其后并入各校)是指:
        (一)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含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干训班、函授大学及成人教育等;
        (二)学校前身包括:中国人民大学外贸经济专业,中央贸易部高级商业干部学校,北京对外贸易专科学校,北京对外贸易学院预科、中专、专科、本科,对外贸易干部学校,对外贸易部北京中等专业学校,及对外贸易部中等专业学校; 
       (三)学校成立后并入的国际经济管理学院、中国金融学院及其他院系调整时并入的院系等。]
第十二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校友自愿提交入会申请书,愿意遵守本会章程,缴纳会费,经理事会授权秘书处审核批准,并发给同意吸收入会的有关证书,即成为本会会员。
凡为本会作出贡献的非校友提交入会申请书,愿意遵守本会章程,经校友会理事会审核批准,并发给同意吸收入会的有关证书,即成为本会名誉会员。
 
第十三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列入本会会员名册、网站会员序号,获取校友通讯录;
(二)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参加本会的活动权;
(四)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五)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六)获取本会印发的有关刊物和资料的权利;
(七)查阅本会章程、规章制度、会员名册、理事名册、常务理事名册、会议记录、会议决议、会议纪要、财务审计报告等知情权;
(八)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九)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会员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和校友会的利益和其他会员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第十四条  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四)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五)自愿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公益活动和服务;
(六)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七)关注本会工作,参加会员联谊活动;
(八)关心母校发展,积极献计献策;
(九)按会员大会制定的标准按时缴纳会费,并可自愿向本会提供资助;
(十)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五条 会员退会:会员退会自由,会员退会应向本会递交书面函件,并交回会员有关证书,已经缴纳的会费不予退还。
会员如在两年内无故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经理事会确认,可视作自动退会。本会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十六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本会章程的,经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与会者表决通过,取消其会员资格并公示。
会员如对理事会取消会员资格决定不服,可提出申诉,由理事会做出答复,必要时提交会员大会审议后答复。
第十七条 本会建立完整的会员名册,并根据变化情况及时调整。
 
 第四章 组织机构、负责人
 
第十八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
 
第十九条 本会的负责人是指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副会长和秘书长协助会长工作。
本会负责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本会的权益,遵守下列行为准则:
(一)在职务范围内行使权利,不越权;
(二)不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不从事损害本会利益的活动。
 
第二十条 会员大会每届四年,到期应召开换届大会。如遇特殊情况,由理事会决定随时召开。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二十一条 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决定终止的会议,经实际到会会员过半数同意,决议方为有效。制定和修改章程,须经到会会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经半数以上理事或者五分之一以上会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员大会。如会长不能或者不召集,提议理事或者会员可推选召集人。召开临时会员大会,会长或召集人需提前5日通知全体会员并告知会议议题。
会员可以委托其他会员作为代理人出席会议,代理人应当出示授权委托书,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二条  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制定、修改会费标准;
  (三)制定、修改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监事选举办法;
  (四)选举或者罢免理事会理事、监事;
    (五)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六)审议监事的工作报告;
  (七)改变或者撤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不适当的决定;
    (八) 决定更名、终止等重大事宜;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二十三条 本会设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理事组成。理事会为本会的执行机构,负责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理事会每届任期四年,到期应当召开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每一届理事会履行职责至下一届理事会依法任职时止。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换届的,应经本会理事会通过,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理事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的职责:
(一)执行会员大会决议;
(二)召集会员大会,向大会提交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三)起草章程草案,会费标准草案,理事、常务理事、监事、负责人选举办法草案,报会员大会审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的设立或注销,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五)决定会员的除名;
(六)选举或罢免本会负责人(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常务理事;
(七)决定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任免;
(八)决定各类会员活动沙龙的设立;
(九)领导各机构开展工作;
(十)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一)听取、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检查秘书长的工作;
(十二)会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三)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五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理事会会议由会长负责召集和主持。有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提议,应当召开理事会会议。如会长不能或者不召集,提议理事可推选召集人。召开理事会会议,会长或召集人需提前五日通知全体理事并告知会议议题。
理事会会议,应由理事本人出席。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事项。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增补理事,须经会员大会选举。特殊情况下可由理事会补选,但补选理事须经下一次会员大会确认。
   
第二十六条本会设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从理事中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三、四、五、七、八、九、十、十一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七条 常务理事会会议由会长负责召集和主持。有三分之一以上常务理事提议,应当召开常务理事会会议。如会长不能召集,提议常务理事可推选召集人。召开常务理事会会议,会长或召集人需提前5日通知全体常务理事并告知会议议题。
常务理事会会议,应由常务理事本人出席。常务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常务理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事项。
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可随时召开。
增补常务理事,应经理事会选举。特殊情况下可由常务理事会补选,但补选的常务理事应经下一次理事会确认。补选的常务理事应在理事中产生。
 
第二十八条 本会会员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进行表决,应当采取民主方式进行。选举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应当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以上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制作会议决议和会议纪要。其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会议决议应当由出席理事(常务理事会)审阅、签名。
 
第二十九条 本会负责人、监事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有愿为会员服务的四个奉献精神(即奉献时间、精力、智慧和金钱)和较强的活动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三)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和较高声誉;
(四)最高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七十周岁;
(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六)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力的刑事处罚;
(七)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确因工作需要,任职年龄超过七十周岁担任本会负责人、监事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并报请业务主管单位批准后,方可任职。
 
第三十条 本会会长为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应当由中国内地居民担任。
需要本会法定代表人做出决定而法定代表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由理事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并形成决议。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担任本会负责人:
(一)因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刑期执行完毕之日起未逾五年的;
(二)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执行期间或曾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曾在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中担任负责人的,且对该社会团体的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社会团体被撤销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第三十二条 本会法定代表人的任期与理事会任期相同,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继续连任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三十三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会员大会,召集、主持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各项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领导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工作。
(四)代表本会签署重要文件;
 (五)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副会长按分工协助会长工作,并主持本会相应活动。
 
第三十四条  本会设秘书处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处理本会日常事务性工作。
秘书长负责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
设立日常办事机构须经理事会同意,并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应当参加登记管理机关或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岗位培训,熟悉和了解社会团体法律、法规和政策,努力提高业务能力。
 
第三十五条  本会秘书长在理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开展工作;
(三)拟订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审批;
(四)向理事会提议聘任或解聘副秘书长和各机构负责人人选;
(五)向会长、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报告工作情况;
(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十六条  本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支机构(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代表机构,在本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十七条 本会设监事一名。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罢免。本会负责人、理事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监事每届任期与理事会相同,监事可以连选连任。
 
第三十八条 监事的权利和义务:
(一)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二)监督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选举、罢免;监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履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三)检查本会财务和会计资料,向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四)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
(五)监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当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和秘书长等开展业务活动损害本会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会员代表大会或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接受会员代表大会领导,切实履行职。
 
第五章 财产管理和使用
 
第三十九条  本会的收入来源于:
(一)按会员大会通过的会费标准收取的会费;
(二)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十条 本会的收入及其使用情况应当向会员大会公布,接受会员大会的监督检查。
本会接受境外捐赠与资助的,应当将接受捐赠与资助及使用的情况向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报告。
本会资产来源属于社会捐赠的部分,应及时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接受、使用资助、捐赠的有关情况,并接受资助人、捐赠人和社会的监督。
与资助人、捐赠人签订捐赠协议的,必须按照捐赠协议中约定的用途、方式、期限使用。
 
第四十一条 本会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本会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本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不得在会员中分配。对取得的应纳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
 
第四十二条  本会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作人员津贴支出。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作津贴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本会的财产。具体由常务理事会按照国家相应的政策规定制定执行,从本会收入中支付。
 
第四十三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资助人对投入本会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
 
第四十四条 本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本会经费由理事会指派专人负责统一掌管;由会长或指定副会长签署合法使用;定期向理事会通报财务使用情况,增加民主理财的透明度。
本会使用国家规定的社会团体票据。
本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四十五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四十六条 本会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为业务及会计年度,每年三月三十一日前,理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审定:
(一)上年度业务报告及经费收支决算;
(二)本年度业务计划及经费收支预算;
(三)财产清册。
 
第四十七条 本会进行换届、更换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时,应当进行财务审计,并将审计报告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本会注销清算前,应当进行歇业财务审计。
        第六章  年度检查、重大事项报告及信息公开
 
第四十八条 本会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四十九条 本会按照登记管理机关重大事项报告的相关要求和指引,履行报告义务。
 
第五十条 本会按照登记管理机关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履行信息公开义务。
 
   第七章  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
 
第五十一条  本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 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 无法按照章程所规定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三)决议解散的;
 (四) 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的;
 (五) 自行解散的;
    (六)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第五十二条  本会终止,应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十五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十五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
 
第五十三条 本会终止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及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本会的剩余财产,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用于公益性或非盈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组织捐赠给与本会性质、宗旨相同的社会公益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第五十四条 本会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包括但不限于处理清算时本会未了结业务)以外的活动;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清算报告书,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完成注销登记。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本章程经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七日第三届第一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会理事会。
 
第五十七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提交会员大会审议通过。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后十五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15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五十八条  本章程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自会员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九条 本章程规定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不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准。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
                                                                                                           二零一八年十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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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章程》修订的说明ZFa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

201810ZFa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

根据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制定的《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章程示范文本》)和有关规定,结合上海校友会工作实际,对上海校友会章程作了修订。本次修订主要是按照《章程示范文本》,调整了章程的体例、章节和条文,并补充了相关内容,使本章程更好符合社会团体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本次修订经市社团管理局审核并具体指导。主要修订内容如下。ZFa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

    1、第一章第二条增加了“本会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并删去“本会的性质”“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主要活动范围在上海市”的文句ZFa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

2、第一章第三条增加了有关设立中国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等条文。ZFa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

3、第二章第七条(原章程第六条)第(六)款“为振兴上海服务”修改为“为上海五个中心建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服务”。ZFa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

4、第二章第九条(原章程第八条)本会的活动原则补充了“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条文;将原章程第十六条“组织原则”的民主办会等相关内容调整到本条款,并删除了原章程第十六条相关条文。ZFa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

5、第十二条(原章程第十一条)会员入会程序增加了“发给同意吸收入会的有关证书”条文。ZFa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

    6、第三章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原章程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补充增加了相关条文,并 “名誉会员除不享有……(整句)“名誉会员除可免缴会费之外……(整句)ZFa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

7、第三章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原章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中对会员退会、会员资格取消作了补充修改,主要是“会员退会应向本会递交书面函件,并交回会员有关证书,已经缴纳的会费不予退还”和“会员如在两年内无故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经理事会确认,可视作自动退会。本会取消其会员资格。”ZFa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

8、第三章第十七条增加了“本会建立完整的会员名册”的条文。ZFa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

9、第四章名称修改为“组织机构、负责人”ZFa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

10、第四章第十八条(原章程第十七条)本会负责人增加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本会的权益,遵守下列行为准则……”等条文。ZFa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

11、第四章第二十二条(原章程第二十一条)会员大会职权增加了“制定、修改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监事选举办法”、“选举或者罢免监事”“审议监事的工作报告”等条文。ZFa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

    12、第四章第二十三条(原章程第二十条)删除了首届理事会理事人数按会员百分之十五比例确定,……”的条文。ZFa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

13、第四章第二十四条(原章程第二十一条)理事会职责增加了“起草章程草案,会费标准草案,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选举办法草案,报会员大会审定”条文,并删除了“聘请名誉会长、名誉理事、顾问”的条文;ZFa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

    14、第四章第二十五条(原章程第二十条)删除了“理事会视需要也可通过书面方式….等同理事会会议通过的决议,”和“(含三分之一)”,以及删除了“正常卸任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可由理事会聘请为名誉理事……”的条文。”ZFa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

    15、第四章第二十六条(原章程第二十五条)改为“本会设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从理事中选举产生”,删除“人数应当不超过理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且为单数”文句。  ZFa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

    16、第四章第二十七条(原章程第二十六条)删除了“本会负责人不得由常务理事会选举和罢免”文句。ZFa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

17、第四章第二十八条(原章程第二十七条)增加了“本会会员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进行表决,应当采用民主方式进行。选举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应当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和“以上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制作会议决议和会议纪要。其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会议决议应当由出席理事(常务理事会)审阅、签名”的条文。ZFa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

18、第四章第二十九条(原章程第三十条)本会负责人和监事须具备的条件增加了“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力的刑事处罚”的条文。ZFa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

19、第四章第三十条(原章程第二十八条)修改为“本会会长为法定代表人。”,并增加了“法定代表人应当由中国内地居民担任。”和“需要本会法定代表人做出决定而法定代表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由理事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并形成决议”的条文。ZFa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

    20、第四章第三十二条(原章程三十二条)“本会负责人的任期与理事会任期相同”修改为“本会法定代表人的任期与理事会任期相同”;删除 “每一届负责人履行….时止”文句。ZFa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

21、第四章第三十四条(原章程第三十四条)修改为“本会设秘书处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处理本会日常事务性工作”,以及“秘书长负责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和“设立日常办事机构须经理事会同意,并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等文句;“本会秘书处人员”修改为“本会专职工作人员”ZFa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

22、第四章第三十五条(原章程第三十五条)秘书长“在会长领导下”修改为“在理事会领导下”。ZFa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

23、删除原章程第四章第三十六条有关通知的相关条文。ZFa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

24、第四章第三十七、三十八条增加了“本会设监事一名”和“监事的权利和义务”的条文。ZFa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

25、第五章财产管理和使用第三十九条(原章程第三十八条)修改为“本会的收入来源”;第(一)款“会费”修改为“按会员大会通过的会费标准收取的会费”和第(三)款修改为“政府资助”。ZFa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

26、第五章第四十条(原章程第四十三条)增加了“本会的收入及其使用情况应当向会员大会公布,接受会员大会的监督检查”和“本会接受境外捐赠与资助的,应当将接受捐赠与资助及使用的情况向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报告”的条文。ZFa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

27、第五章第四十三条(原章程第四十一条)修改为“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资助人对投入本会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ZFa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

28、第五章第四十四条增加了“本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相关条文。ZFa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

29、第五章第四十五条修改为“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ZFa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

30、第五章第四十七条(原章程第四十八条)增加了“本会注销清算时,应当进行歇业财务审计”条文。 ZFa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

31增加了第六章“年度检查、重大事项报告及信息公开”,原章程第四十九条改为第四十八条ZFa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

32、第六章增加了第四十九条“本会按照登记管理机关重大事项报告的相关要求和指引,履行报告义务。”和第五十条“本会按照登记管理机关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履行信息公开义务”条文。ZFa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

33、原章程第六章“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调整为第七章ZFa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

34、第六章第五十一条(原章程第五十条)“本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终止”增加了两款 “决议解散的”和“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ZFa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

35、第六章第五十二条(原章程第五十一条)“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修改为“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ZFa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

36第六章第五十三条由原章程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四条合并,并修改为“本会的剩余财产,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用于公益性或非营利性目的,….”。 ZFa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

37、第六章第五十四条(原章程第五十二条和五十三条)修改为“本会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包括但不限于处理清算时本会未了结业务)以外的活动;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清算报告书,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完成注销登记后即为终止。ZFa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

38、原章程第七章附则调整为第八章ZFa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

39、第八章第五十五条修改为“本章程经二O一八年十月二十七日第三届第一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ZFa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

40、第八章第五十八条(原章程第五十七条)由原“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方能生效。”修改为“本章程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自会员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ZFa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

41、第八章第五十九条(原五十五条)修改为“本章程规定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不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准。”ZFa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

                                      ZFa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第二届理事会ZFa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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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一八年十月修订ZFa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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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会费标准及管理制度
 
为规范本会会费收取、使用和管理,确保本会工作正常开展,依据《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取消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规范会费管理的通知(民发〔2014〕166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团体会费票据使用管理的通知(财办综〔2016〕9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9号)》的规定及本会《章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会会费标准及管理制度。
 
第一章 会费标准
第一条 缴纳会费是会员应该履行的义务,凡自愿申请,经审核同意加入本会的会员,每年应按时按标准缴纳会费。
第二条 本会会费标准不超过四个档次,同一档次按明确金额收取,不得再细分不同收费标准(70岁以上资深校友除外)。本会每档会费标准在合理测算基础上确定。
(一)会员会费200元/年费;
(二)理事会费1000元/年;
(三)常务理事会费2000元/年;
(四)会长和副会长会费3000元/年。
70岁以上校友会员100元,80岁以上校友会员免交会费;70岁以上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和会长会费200元/年。
 
第二章 服务清单
第三条 会员缴纳会费后,可享受本会提供的下列服务:
(一)加强横向和纵向联系,组织会员联谊和返校活动;
(二)组织会员进行业务、学术和经济信息交流;
(三)组织会员开展咨询服务和公益活动;
(四)组织调查研究,搜集会员建议,为母校的建设和发展贡献意见;
(五)征集校史资料和回忆录,提供母校或由本会结集刊行;
(六)加强会员与海内外校友联系,探索人才、技术和资金的引进途径,为上海五个中心建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服务;
(七)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并向会员提供可能的服务;
(八)动员会员开展互助济难帮困,创建和谐社会;
(九)利用本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会员的创新成果、先进事迹等。
 
第三章 交费办法
第四条 会员按会费标准,向本会缴纳当年会费。
第五条 新入会会员不满半年的,按50%缴纳;超过半年的,按全年缴纳。
第六条 会员因特殊情况需减免会费的,可提出会费减免申请,由本会秘书处讨论决定是否准予减免。
第七条 本会秘书处负责会费收取工作,理事会负责会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第四章 会费管理
第八条 本会严格遵守国家和本会的财务规定,加强会费的管理。会费使用接受本会监事的检查,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和审计。
第九条 本会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由理事会提出会费标准草案,经会员大会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方可生效。
第十条 本会会费设立专账管理,在收到会员的会费后,开具财政部监制上海市专用的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除会费外,其他收入不得使用社会团体会费票据。
第十一条 本会收取的会费,按照《章程》规定,主要用于为会员提供服务以及按照本会宗旨开展的各项业务活动等支出。
第十二条 本会每年向会员公布会费收支情况,定期接受会员大会的审查,并在社会团体年检时填报会费收支情况。
第十三条 本会不得利用业务主管单位影响或者行政资源等强制会员入会并收取会费。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会的章程规定执行。
本制度由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经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第三届第一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并向全体会员公开,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
                                                                                                                    2018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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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
关于调整会员会费收取标准的说明
 
1.        根据上海校友会章程规定,上海校友会是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组织,从事公益性或非营利性活动。目前,上海校友会的经费来源主要是校友会员会费和校友捐赠,其中校友捐赠占主要来源。根据201010月上海校友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员大会决议,上海校友会会员会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在201411月-20189月期间,上海校友会会费总收入为134100元(其中2018年理事会成员会费收入为67600元),而校友捐赠收入总额为716,348元。
上海校友会的经费支出主要为:一是秘书处日常工作运转必需的开支,包括办公室秘书和财务工作津贴、必要的办公经费,约5万元;二是校友会年度会员大会及周年庆活动,约56万;三是相关委员会活动经费,主要倾斜于资深校友,每年约2.3万,其他委员会活动经费以自筹为主。20152018年期间,上海校友会每年总支出约12-14万元。
为保证校友会可持续发展,稳定校友会的经费来源,确保校友会日常工作正常开展,除积极鼓励校友继续捐赠外,依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取消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规范会费管理的通知(民发〔2014〕166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团体会费票据使用管理的通知(财办综〔2016〕9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9号)》的规定及本会《章程》,上海校友会第二届理事会2018年2月第八次常务理事会议认真讨论了调整会员会费标准的可行性,并一致同意,参照其他校友会的做法,适当提高会员会费收取标准。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上海校友会会员会费标准不超过四个档次,同一档次按明确金额收取,除70岁以上资深校友外,不再细分不同收费标准。每档会费标准在合理测算基础上确定。
(一)会员会费200元/年;
(二)理事会费1000元/年;
(三)常务理事会费2000元/年;
(四)会长和副会长会费3000元/年。
考虑到年长校友的实际情况,70岁以上校友会员会费仍为100元,80岁以上校友会员免交会费;70岁以上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和会长会费按会员会费标准收取,为每人每年200元。
按此标准收取会费,主要基于一般会员的承受和可行,并根据校友会倡导的四个奉献精神,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和会长为校友会多做些贡献考虑。据此,初步测算校友会每年会费收费约10万元(200元X200+1000元X25+2000元X6+3000元X8),如再加上校友捐赠,能基本保证校友会日常工作运行。
根据上海校友会章程,制定和修改会员会费标准是会员大会的职权,须提交会员大会表决通过。为此,本会员会费调整方案经上海校友会二届八次常务理事会议讨论同意后,已提交理事会理事审议通过,现提交2018年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上海校友会二届八次常务理事会议和全体理事表决意见,会员会费收取标准将于本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后自2019年11日起执行,但会长、副会长会员、常务理事会员和理事会员会费收取标准已于20181月1日起执行。
缴纳会费是会员应该履行的义务,凡自愿申请,经审核同意加入校友会的会员,每年应按时按标准缴纳会费。
本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国家和本会的财务规定,加强会费的管理。会费使用接受本会监事的检查,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和审计。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
                                                                                                            2018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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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理事会换届选举办法
(2018年10月27日)
根据社会团体换届选举有关规定和上海校友会理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理事会换届选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监事,调整会费标准),都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或表决。本次换届选举办法及投票选举程序为::
  (一)清点人数:总监票人向会员大会报告大会应到人数和实到人数;
  (二)介绍选票:总监票人向会员大会介绍填写选票的方法和注意事项(选票上载明会议名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理事会换届选举大会、届次以及选举形式(本次采取等额选举),被选举人姓名、拟任理事会职务和选举意见(赞成、反对、弃权)等内容,同时加盖上海校友会公章。);
  (三)检查票箱:票箱在使用前,监票人需当场打开,检查是否空箱,经会员确认后,当场封箱;
  (四)发放选票:严格按照“一人一票”原则,并统计、公布实发选票数,剩余的选票应封存或当众销毁;
  (五)填写选票:填写选票应当清晰准确,并按规定的符号填写(在赞成、反对、弃权三个栏目中填写一个O),本次选举采用等额选举;一张选票中所选总人数多于应选总人数的为无效票,等于或少于应选总人数的为有效票;对于无法确定是否有效的选票,由总监票人判定是否有效;无效选票计入收回选票总数;
  (六)投票:有会员资格的总监票人、监票人先投票,其他人员依次进行投票;
  (七)计票: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当场开箱验票计票,计算出收回选票数,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本次选举有效;
  (八)宣读计票结果:汇总计算票数后,由总监票人向会员大会宣读计票结果。
理事会选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监事长参照会员大会选举程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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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校友会第三届理事会
理事候选人、常务理事、负责人和监事候选人名单
一、UIBE上海校友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名单(49人)

 
姓名
性别
届别
工作单位
二届理事会职务
 
1
邱公南
1968
 上海交通大学外国语学院
退休
常务理事
资深校友委员会主任
2
邵宝康
1968
 上海新工联(集团)有限公司  退休
理事
网站编委成员
 
3
黄提多
1968
上海上投浦东经济发展公司  退休
理事
 
4
张亚萍
1969
上海橡胶制品研究所
退休
理事
秘书处专职秘书
5
陈云达
1970
上海市棉纺织工业行业协会  退休
理事
6
樊家怡
1970
安徽芜湖市鸠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退休
 
7
周立民
1989
创伟(香港)实业有限公司
董事长
理事
对外联络委副主任
8
王晶
1990
上海国靖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
常务副会长
筹创委员会主任
9
徐小薇
1990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原副校长
退休
会长
 
10
王建声
1991
上海冠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总经理
常务理事
筹创委委员
11
朱晨
1991
上海库森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总经理
常务理事
高尔夫球队队长
12
谢忠
1991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上海市金山支公司 副总经理
 
13
张炳枝
1992
禄善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
理事
物流委员会副主任
14
余树荣
1992
亚玛芬体育用品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亚太区
财务总监
 
15
王华东
1993
上海汇展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常务理事
物流委员会主任
16
陈振福
1993
德国泰乐信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合伙人
理事
 
17
高毅
1993
汉通香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理事
 
18
张鹏
1994
美国笛卡尔资本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
理事
19
杨志浩
1994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总监
理事
 
20
殷雷
1994
上海浦东新区致君诵读汇读服务社理事长
理事
对外联络委委员
 
21
李飞
1995
哲弗智能系统(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CEO
常务副会长(法人代表)
对外联络委员会主任
22
张立龙
1995
可口可乐饮料(上海)有限公司总监
常务理事
校友足球队和跑团队长
23
杨挽涛
1996
中伦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副会长
24
何勇
1996
惠州万帮达材料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理事
校友足球队领队
25
李春曦
1997
上海市外高桥国际贸易运营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常务理事
经贸委员会副主任
26
李韧
 1997
ASC精品酒业品牌市场&供应链 副总裁
 
27
任生云
1998
上海秀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副会长
青年联谊委员会主任
28
王坚
2000
中物联公路货运分会会长
理事
物流委员会副主任
29
潘燕峰
1997本科
2000法硕
东方恒康生命科学有限公司
副总裁
 
30
赵丹妮
2004
华东政法大学
综合办公室负责人
理事
 
31
张燕
2004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业务合伙人
常务理事
网站编委主任
 
32
王燕雯
2004
海拉(上海)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区财务总监海拉车灯事业部
理事
 
33
周婷
2007博士
上海大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裁
 
34
张波
2005
华住集团
效能&质检总监
理事
创投委副主任
35
吕明
2005
上海铸仁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主管
理事
 
36
张峰
2005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理事
37
邱文雄
2005届硕士
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38
 
王岩
2006
点融
高级经理
理事
筹创委委员
 
39
郭东升
2007
京东物流开放事业部
大客户经理
 
40
王斌
2008
中政言(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总经理助理
理事、副秘书长
 
41
柳炜韶
2009
安世联合商务服务公司(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解决方案经理
常务理事、
常务副秘书长
青年联谊会主任
42
唐立恒
2009
联合利华中国
多芬资深品牌经理
理事
筹创委委员
43
袁丽
2009
优来公益服务中心
执行主任
 
44
计晓岚
2010
富邑集团
通路市场
理事
青年联谊会委员
 
45
刘文博
2010
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
高级运营专家
理事
筹创委委员
46
孙明
2012
天风证券
销售交易副总监
理事
 
47
邹壮
 
2012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资深经理(机构管理)
 
48
邵倩
2012
建信金融科技公司
投融资岗
理事
网站编委委员
49
赵永玫
2014
九鼎投资
机构经理
理事
筹创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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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上海校友会第三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候选人名单(15人)
邱公南、王晶、徐小薇、王建声、朱晨、王华东、张鹏、李飞、张立龙、李春曦、任生云、张燕、张波、王斌、柳炜韶
 
三、上海校友会第三届理事会负责人候选人名单
会长候选人(1人)
李飞
副会长候选人(7人)
王晶、徐小薇、朱晨、王华东、张立龙、李春曦、任生云
秘书长候选人(1人)
王斌
 
四、上海校友会第三届理事会会监事候选人名单(1人)
倪建林男 2001届博士  融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第二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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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校友会理事会换届选举大会
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名单
 
 
总监票人:王守仁
监票人:陈微利、彭怿冰、邱箕满、蒋芝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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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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